close
內容來自sina新聞
北京購新商品房 辦證 甩掉開發商
我交瞭錢、買瞭新房後,卻得等上一兩年才能從開發商手中拿到房產證?拿證久的苦惱,今後可能將遠離購房人。
昨天,市住建委就《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范(試行)》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可在2月10日前反饋意見。修訂稿中提出,新建商品房無需再由開發商統一辦理房產證,購房人可自行辦理房產證。
原有政策
已執行近四年
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范(試行)》(京建權[2007]827號)自2009年2月20日起實施,至今已將近4年。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本市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屋登記工作中出現瞭一些新的問題需要規范和明確;2012年住建部發佈瞭全國行業標準《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細化瞭房屋登記的辦理程序和收取要件。另外,隨著《物權法》貫徹實施的不斷深入,司法實踐對房屋登記相關問題也有瞭比較明確的判斷。
"從方便群眾辦事、維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等角度出發,市住建委此次對原有規范進行修訂。"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不僅如此,為解決房屋登記中的"疑難雜癥",市住建委和各區縣登記部門還擬設立房屋登記審核委員會,負責會審房屋登記重大疑難事項。
房屋限購
仍執行原政策
需要註意的是,目前北京實行住房限購政策,對購房人資格有一定要求。修訂稿僅就房屋登記的一般性要求做瞭規定,涉及限購內容的,本市有專門規定,仍按相關規定執行。
另外,國傢於2013年明確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此次修訂稿是規范房屋登記的一個規范性文件,在北京市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相關方案前,房屋登記工作仍按現行模式執行。
變化
1
房產證無需開發商協助辦理
記者註意到,新建商品房房產證辦理權限的"下放",可以說是本次修訂稿中的最大變化二順位房貸流程任何問題免費諮詢。
過去,購房人買瞭新建商品房後,按照規定,必須由開發商先辦理初始登記,然後再由開發商統一為購房人辦理每戶的房產證。由於目前北京的新房都是分期分批預售,所以,早期買瞭房的購房人,必須等到該樓棟、該區域全部銷售完後,才能進入初始登記、分戶辦證的階段。
因此,買房後等上一到兩年拿房產證,已經成瞭"行業規則"。有時候,開發商還會"玩貓膩",要求購房人交納幾百元的代辦費,甚至故意不發證,刁難"不合作"的購房人。當一些業主遇到急需房產證的時候,比如著急賣房套現,想要通過開發商提前拿到房產證,就不得不托關系、甚至花錢找中介。
此次修訂稿規定,開發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記後,應當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備案手續,將企業應當提交的身份證明、委托書等申請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登記部門。屆時,購房人憑轉移登記材料,隻需持本人身份證件、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即可隨時自行辦理房產證。但房屋地址、面積和價款有變化的,還應當提交與開發商簽訂的補充協議。
"這不僅方便瞭購房人,也減輕瞭開發商多次協助購房人辦理的負擔。同時還將大大縮減瞭申請材料的復印數量。"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2
贈與房屋雙方到場無需公證
過去,假如父親想將名下一套房屋贈與自己的兒子,必須先去公證處進行房屋贈與公證。因為,根據《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規定,房產繼承和贈與都必須先辦理公證,再辦理房產登記。一套200萬元的房子,2013年10月前的公證費需要2萬元,2013年10月北京市下調財產繼承的公證費標準後,市民也得支付8000元上下的公證費。這也引起瞭許多市民的質疑。
此次修訂稿,取消瞭贈與合同必須公證的要求。修訂稿提出,房屋贈與屬於贈與方和受贈方共同申請辦理的事項,在雙方提交贈與合同且雙方到場的情況下,登記部門已經有能力審查贈與行為的真實性,無需再辦理公證。但是,如果贈與方不能到場,委托他人辦理,則委托書必須公證,以保證委托行為的真實性,避免假冒產權人將房屋贈與他人。而如果受贈方不能到場,因受贈屬獲益行為,則其委托書無需公證。
不過,對於房屋繼承,修訂稿中仍維持瞭原有規定,要求先辦理繼承公證,再辦理房屋登記。對此,上述負責人解釋稱,主要是由於原產權人已經去世,《繼承法》規定的繼承情形比較復雜,繼承人單方申請辦理,登記部門難以審查繼承行為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實踐中此類糾紛和訴訟也比較多。
3
房改房補證不用單位出證明
原登記規范規定,產權證書遺失的,產權人登報聲明作廢後可申請補發,但房改房產權證遺失的,需原售房單位出具已領證的說明後才能補發。"由於房改房產權證都是由單位代為辦理,一些單位在售房時與職工有特殊約定,為防止職工擅自將房屋上市交易,職工的產權證往往由單位統一保管,以此約束職工。"上述負責人介紹。
此次修改稿中,則明確取消瞭房改房遺失補證需售房單位出證明的規定。"2003年施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已購公有住房轉讓時,可以不征得原售房單位同意。"上述負責人介紹,原來的規定沒有法律依據。遺失補證並非房屋上市交易,不會發生新的登記行為。另外,土信貸台北大同土信貸原來的房改售房單位,有的已經不存在甚至破產,再找原單位開證明非常困難,所以修訂稿取消瞭這一規定。
4
辦房產證不需維修資金收據
此外,記者還註意到,修訂稿中提出,開發商在辦理商品住宅的"大產權"時,不再區分是否是預售項目,全部都要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訖證明。在保證整棟樓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情況下,沒必要在辦理房產證時再收取專項維修資金收據。換句話說,購房人辦新房房產證時,不用再交專項維修金的收據。
同時,對於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的程序及相關材料,修訂稿明確,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應當依照申請、受理、審核、復審、登簿、發證等程序進行。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初始登記以及申請補發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的,房屋登記部門應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辦公場所或房屋所在地張貼公告,同時,還應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發佈公告。房屋登記部門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會在房屋登記簿和房本上註明"集體土地"字樣。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或轉移登記的,除提交集體土地使用中、申請人身份證明等,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出具的申請人為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明。換句話說,如果不是本村人,沒法在本村買宅基地。具有城鎮戶口的,更不可能到農村買宅基地。(記者 趙瑩瑩)
北京購新商品房 辦證 甩掉開發商
我交瞭錢、買瞭新房後,卻得等上一兩年才能從開發商手中拿到房產證?拿證久的苦惱,今後可能將遠離購房人。
昨天,市住建委就《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范(試行)》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可在2月10日前反饋意見。修訂稿中提出,新建商品房無需再由開發商統一辦理房產證,購房人可自行辦理房產證。
原有政策
已執行近四年
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范(試行)》(京建權[2007]827號)自2009年2月20日起實施,至今已將近4年。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本市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屋登記工作中出現瞭一些新的問題需要規范和明確;2012年住建部發佈瞭全國行業標準《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細化瞭房屋登記的辦理程序和收取要件。另外,隨著《物權法》貫徹實施的不斷深入,司法實踐對房屋登記相關問題也有瞭比較明確的判斷。
"從方便群眾辦事、維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等角度出發,市住建委此次對原有規范進行修訂。"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不僅如此,為解決房屋登記中的"疑難雜癥",市住建委和各區縣登記部門還擬設立房屋登記審核委員會,負責會審房屋登記重大疑難事項。
房屋限購
仍執行原政策
需要註意的是,目前北京實行住房限購政策,對購房人資格有一定要求。修訂稿僅就房屋登記的一般性要求做瞭規定,涉及限購內容的,本市有專門規定,仍按相關規定執行。
另外,國傢於2013年明確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此次修訂稿是規范房屋登記的一個規范性文件,在北京市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相關方案前,房屋登記工作仍按現行模式執行。
變化
1
房產證無需開發商協助辦理
記者註意到,新建商品房房產證辦理權限的"下放",可以說是本次修訂稿中的最大變化二順位房貸流程任何問題免費諮詢。
過去,購房人買瞭新建商品房後,按照規定,必須由開發商先辦理初始登記,然後再由開發商統一為購房人辦理每戶的房產證。由於目前北京的新房都是分期分批預售,所以,早期買瞭房的購房人,必須等到該樓棟、該區域全部銷售完後,才能進入初始登記、分戶辦證的階段。
因此,買房後等上一到兩年拿房產證,已經成瞭"行業規則"。有時候,開發商還會"玩貓膩",要求購房人交納幾百元的代辦費,甚至故意不發證,刁難"不合作"的購房人。當一些業主遇到急需房產證的時候,比如著急賣房套現,想要通過開發商提前拿到房產證,就不得不托關系、甚至花錢找中介。
此次修訂稿規定,開發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記後,應當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備案手續,將企業應當提交的身份證明、委托書等申請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登記部門。屆時,購房人憑轉移登記材料,隻需持本人身份證件、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即可隨時自行辦理房產證。但房屋地址、面積和價款有變化的,還應當提交與開發商簽訂的補充協議。
"這不僅方便瞭購房人,也減輕瞭開發商多次協助購房人辦理的負擔。同時還將大大縮減瞭申請材料的復印數量。"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2
贈與房屋雙方到場無需公證
過去,假如父親想將名下一套房屋贈與自己的兒子,必須先去公證處進行房屋贈與公證。因為,根據《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規定,房產繼承和贈與都必須先辦理公證,再辦理房產登記。一套200萬元的房子,2013年10月前的公證費需要2萬元,2013年10月北京市下調財產繼承的公證費標準後,市民也得支付8000元上下的公證費。這也引起瞭許多市民的質疑。
此次修訂稿,取消瞭贈與合同必須公證的要求。修訂稿提出,房屋贈與屬於贈與方和受贈方共同申請辦理的事項,在雙方提交贈與合同且雙方到場的情況下,登記部門已經有能力審查贈與行為的真實性,無需再辦理公證。但是,如果贈與方不能到場,委托他人辦理,則委托書必須公證,以保證委托行為的真實性,避免假冒產權人將房屋贈與他人。而如果受贈方不能到場,因受贈屬獲益行為,則其委托書無需公證。
不過,對於房屋繼承,修訂稿中仍維持瞭原有規定,要求先辦理繼承公證,再辦理房屋登記。對此,上述負責人解釋稱,主要是由於原產權人已經去世,《繼承法》規定的繼承情形比較復雜,繼承人單方申請辦理,登記部門難以審查繼承行為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實踐中此類糾紛和訴訟也比較多。
3
房改房補證不用單位出證明
原登記規范規定,產權證書遺失的,產權人登報聲明作廢後可申請補發,但房改房產權證遺失的,需原售房單位出具已領證的說明後才能補發。"由於房改房產權證都是由單位代為辦理,一些單位在售房時與職工有特殊約定,為防止職工擅自將房屋上市交易,職工的產權證往往由單位統一保管,以此約束職工。"上述負責人介紹。
此次修改稿中,則明確取消瞭房改房遺失補證需售房單位出證明的規定。"2003年施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已購公有住房轉讓時,可以不征得原售房單位同意。"上述負責人介紹,原來的規定沒有法律依據。遺失補證並非房屋上市交易,不會發生新的登記行為。另外,土信貸台北大同土信貸原來的房改售房單位,有的已經不存在甚至破產,再找原單位開證明非常困難,所以修訂稿取消瞭這一規定。
4
辦房產證不需維修資金收據
此外,記者還註意到,修訂稿中提出,開發商在辦理商品住宅的"大產權"時,不再區分是否是預售項目,全部都要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訖證明。在保證整棟樓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情況下,沒必要在辦理房產證時再收取專項維修資金收據。換句話說,購房人辦新房房產證時,不用再交專項維修金的收據。
同時,對於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的程序及相關材料,修訂稿明確,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應當依照申請、受理、審核、復審、登簿、發證等程序進行。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初始登記以及申請補發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的,房屋登記部門應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辦公場所或房屋所在地張貼公告,同時,還應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發佈公告。房屋登記部門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會在房屋登記簿和房本上註明"集體土地"字樣。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或轉移登記的,除提交集體土地使用中、申請人身份證明等,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出具的申請人為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明。換句話說,如果不是本村人,沒法在本村買宅基地。具有城鎮戶口的,更不可能到農村買宅基地。(記者 趙瑩瑩)
新聞來源http://dl.house.sina.com.cn/news/2014-01-31/08232597306.shtml
- 房屋信貸 銀行房屋信貸貸款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 自營商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
- 農地貸款率利 新北市青年創業貸款 車貸台南永康車貸汽車貸款屏東屏東汽車貸款
- 汽車貸款台南歸仁汽車貸款 信貸宜蘭羅東信貸 房屋信貸代書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