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內容來自sina新聞

萬科新權力圖譜董事高管崗位重組邏輯

  萬科管理層權力是否已經重組?在B轉H掛牌前一日,6月24日,萬科發佈數個公告,對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治理結構、高管人員組成做瞭詳細說明。但是,市場對多位高管崗位調整仍然有不同觀點。

  具體的調整包括,原多名執行副總裁被重新劃分為3名執行副總裁及9名高級副總裁;3名高管董事之一肖莉退出,王文金進入;新設董事會薪酬及提名委員會,對高管的考核和薪酬進行研究和建議。

  聯系不久前萬科北京公司高管毛大慶被離職傳聞,上述調整尤其是副總裁級別的高管人員職位名稱變動,被認為是萬科自鬱亮接手總裁以來的權力輪換,萬科眾多"老臣"退居次位。

  多位萬科內部人士稱,該觀點並不成立。他們認為,這一系列動作,是2月份萬科新任人力資源副總裁陳瑋上任以來的新舉措,也是萬科B轉H國際化、以及建立合夥人制度的需要。執行副總裁和高級副總裁僅是分工不同,權力上無高低。

  21世紀經濟報道梳理還發現,12名副總裁加上總裁鬱亮、主席王石、董秘譚華傑共15名高管中,除毛大慶到萬科5年,陳瑋到萬科4個月外,其餘人均在萬科工作多年,年限均在10年甚至15年以上。

 權力結構重組?

  在此次高管調整中,最引人關註的是執行副總裁和高級副總裁的劃分,以及取消瞭副總裁職位。在萬科歷史上,最多時曾有高達17位副總裁,11位執行副總裁。

  被最新任命為執行副總裁的是王文金、張旭、陳瑋。公開資料顯示,王文金分管財務與內控管理部包含稅務管理部、法務部、成本管理部、財務共享中心,任CFO(首席財務官);張旭分管戰略投資營銷管理部和運營管理部,任COO(首席運營官);陳瑋分管人力資源,任CHO。

  "公司越來越大,需要將人力、財務、運營集中管控,這些業務在公司內部也是最重要的,集中於總部,便於對一線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管控。"萬科內部人士說。

  其中,財務和運營是公司業務管控的核心,王文金分管財務已經多年;而分管運營的張旭也已進入萬科多年,原本是萬科武漢公司總經理,2012年調任總部擔任副總裁。"他手下都是一幫從麥肯錫、投行等出來的人,很國際化。"接近萬科的人士稱。

  而在9名高級副總裁中,有4名是萬科四大區域區首。其中,張紀文是廣深區域區首,莫軍分管成都區域及設計部,丁長峰分管北京區域,兼管海外業務,集團品牌、世博會籌備,張海負責上海區域。

  此外,還有肖莉分管董辦、投資者關系,周俊庭分管工程采購,祝九勝分管資金管理部,周衛軍則任主席助理;毛大慶是一線公司高管,為北京公司總經理,兼管集團商業地產業務。

  另外一個變化是,原人力資源副總裁解凍轉任監事會主席,而原監事會主席丁福源則出任萬科盈安合夥執行合夥人代表,顯然這是為合夥人制度實施做出的人事安排。

  至於執行副總裁和高級副總裁的權力孰大孰小,萬科公司多名內部人士認為,這兩個職位隻是稱謂上的變化,並沒有明確的高低之分。"取消副總裁稱謂,是為瞭H股上市,以及適應國際化公司治理結構,實際上管理更扁平化瞭,"前述萬科內部人士說,現在區域實體化,區域本部的權力越來越大,像張紀文分管廣深,有十幾傢一線公司,權力也很大。

  知情人士介紹,在一線業務放權方面,萬科仍然賦予一線公司很大的決策權。如拿地上,一線公司報方案給區首看,區首看完基本沒意見集團就沒意見,但是集團不準一線公司拿地王。

  該人士介紹,萬科的高管權力結構是以下的結構:主席-總裁-執行副總裁/高級副總裁,執行副總和高級副總基本上是按照總部和區域職能來劃分,集團隻做"戰略總部",比如創新研發、品類分析等前瞻性研究以及融資等重大財務安排;公司將投資的決策權下放到區域,"副總裁們的權力高低猜測,隻是外界比較主觀的理解"。

 "輕資產"蝶變

  值得註意的是,上述人員調整均是在人力資源主管陳瑋到任後發生的,"陳瑋任職萬科後,有很多新舉措,明顯感到有變化,比如人員培訓、高管的管理、組織效率提升等等",萬科多名內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陳瑋,原任合益集團全球董事會執行董事、信貸房貸年息任何問題免費諮詢東北亞區總裁,2014年2月1日正式履職萬科。

  合益集團是一傢全球性的管理咨詢公司。該公司稱,其服務宗旨是協助相關組織的領導人將戰略轉化為現實;其工作是培養人才,對人員進行合理組織使之能夠高效工作,並激勵他們盡最大努力履行職責。

  這正是萬科所需要的。北京蘭德咨詢總裁宋延慶認為,萬科原有的運營與管理體系雖然經過多次優化調整,但仍是基於住宅開發、重資產而形成的,既然要轉型城市配套服務、輕資產運營,那麼運營與管理體系就要服務於新的戰略及經營模式、新的產業鏈佈局、新的管理架構和組織結構。調整正是必然。

  另外,B轉H,為瞭適應香港投資者的需要,萬科對自身進行瞭多方面的改造。比如將萬科A(8.26, 0.13, 1.60%)股分紅比例大幅調高,從不到15%調至30%;以及修改公司章程,使之同時符合中國證監會[微博]和香港證券交易所的規定。24日公告的最新《萬科企業公司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便是A+H版,多達280條;而其他高管人員的任命和稱謂變化,對高管結構的重組,也是為瞭適應這一趨勢。

  熟悉《公司法》的人士介紹,怎樣設置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職位,以及如何界定他們的職責權限,是一個在實際上和法律上都還沒有公認標準的問題。美國絕大多數州規定上市企業至少要有三名高管人員:總裁(President),董事會秘書(Secretary)和財務主管(Treasure)。除此之外,企業的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任命任何數量的其他高管人員,包括CEO,COO職位等,但並非法定必設。

  萬科有關人士表示,高管的職位、人員安排是個動態過程,並非一成不變。

新聞來源http://wh.(密技)房貸信貸最新的銀行貸款方案house.sina.com.cn/news/2014-06-27/09184248497.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barnesjo14 的頭像
    barnesjo14

    barnesjo14的部落格

    barnesjo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